这两天,上海两则新闻登上热搜,一则是独生子继承百万房产,被表姐起诉要求分割;一则是19岁大学生主动立遗嘱,将千万财产赠予发小。两件事看似毫无关联,实则戳中了一个传统观念中的痛点,在生死忌讳与财产保全之间,人们应对如何抉择?
长久以来,在“重生避死”传统观念的影响下,人们始终对立遗嘱心存忌讳,觉得这是垂暮老人、病危之人的无奈之举,身体健康时规划身后事,被视作不吉利。同时,传统亲情观念讲究模糊包容,家人之间谈财产、立文书,被认为是疏远亲情、心生猜忌,正是这种讳莫如深的心态,埋下了无数家庭隐患。
独生子房产纠纷一案,最大的教训正在于此。当事人笃定独生子女可全额继承父母财产,母亲离世前未及时订立遗嘱。依照法律规定,母亲去世时外婆尚在,依法享有继承权,而外婆离世后,其继承的份额又由亲属顺延继承。表姐凭借外婆遗嘱主张分割房产,虽情理有亏,但法理有据。如果当时在继承上多一手准备,这场家人反目对簿公堂的闹剧也许就能避免。
如果说这起遗产纠纷带来的是反面警示,那么19岁大学生的选择,便是当下观念变迁的缩影。这名父母离异、亲子关系淡薄的大学生,预判自身喜好极限运动存在风险,主动订立遗嘱,将2000万元财产遗赠给真心相伴的发小。
网上有人说他“败家”,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这名大学生完全有权依照本心处置个人财产,这不是随性而为,而是清醒理智的决策。
两条热搜情节不同,来带的启示却是相通的。正确的生命观,要有热爱生活的激情,也要有直面身后事的勇气。
如今,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接受提前订立遗嘱,其中年轻人的比例更是逐年上升。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,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连续13年降低,30岁以下立遗嘱人群增长趋势显著。
这一变化这标志着许多人对于身后事的认知,正从“消极避讳”转向“主动面对”,这样的观念值得学习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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